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多措施支持創新平臺載體建設。圖為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 (深合區執委會提供圖片)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經濟發展局近日印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支持創新平台載體建設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從支持澳門高校產學研示範基地建設、創新平台資助、孵化載體資助等方面提出扶持措施,助力橫琴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重要支點。其中,包括香港等境內外創新主體聯合澳門科研院校等在橫琴建設重大創新平台,最高可獲一億元(人民幣,下同)資助。
據介紹,《實施辦法》提出,支持包括香港在內等境內外創新主體聯合澳門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業等在橫琴建設的對產業發展具有支撐作用的重大創新平台。經評審,可給予單個平台最高一億元資助。同時還設立「創新平台認定獎勵」,對於首次獲得國家發改委、科技部等部委或廣東省認定的科技創新平台,如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將給予一次性高額獎勵。
單個孵化器最高資助1,000萬
同時,支持香港等境內外創新主體聯合澳門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業等圍繞產業細分領域建設專業孵化器。對於首次獲得橫琴專業孵化器認定的單位,將按其自認定之日前三個年度的孵化器建設總投資給予資助,資助比例高達50%,單個孵化器的資助額最高可達1,000萬元。
建澳門高校產學研示範基地
「澳門高校產學研示範基地」建設亦制定了全面具體的扶持措施,涵蓋從孵化項目資助、孵化企業實繳資本獎勵、聯合實驗室建設資助以及成果轉化獎勵等多個維度。其中,對經澳門高校推薦併入駐其產學研示範基地孵化的項目,可給予一次性20萬元的資助。
同時,對孵化企業實繳資本也提供獎勵措施。對澳門高校孵化入股的初創企業,可按企業以貨幣方式實繳出資的20%給予一次性最高20萬元的獎勵,以鼓勵澳門高校積極參與初創企業的孵化,推動企業的實質性運營和發展。為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還支持橫琴企業與澳門高校產學研示範基地共建「聯合實驗室」,按照企業實際投入資金的30%,給予單個聯合實驗室最高200萬元的資助。
此外,《實施辦法》還在成果轉化方面提出具體獎勵措施,對澳門高校在橫琴設立的產學研示範基地作為賣方的技術合同,可按合同實際收入額的10%給予年度最高200萬元的獎勵,以激勵高校和企業積極開展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工作,推動科技創新的快速發展。
《實施辦法》還設置「孵化載體認定獎勵」「孵化載體運營獎勵」。如,對新獲認定的國家、廣東省科技企業孵化器可分別給予一次性300萬元、200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家、廣東省、深合區科技創業孵化載體資質認定的載體,引進和培育符合相關條件的科技企業,可按每個企業十萬元的標準給予孵化載體運營單位獎勵,單個孵化載體年度獎勵不超過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