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4)日為「國家憲法日」,法務局與街總合辦「認識國家憲法」講座,並由今日起至9日,舉辦《憲法》、《基本法》法律訊息展覽。
法務局與街總昨日合辦「認識國家憲法」講座,推廣《憲法》、《基本法》教育。 (楊淑菁攝)
街總監事長姚鴻明表示,《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凌駕於所有法律之上,具最高法律效力,全國人大常委對香港釋法是十分必要和及時,支持《澳門立法會選舉法》修改案中,加入參選人必須擁護澳門《基本法》、效忠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內容。
姚鴻明指出,這是全面準確落實澳門《基本法》,完全符合澳門相關法律,對遵守和執行《澳門基本法》是完全必要的。他稱,講座為推動本澳社會弘揚憲制觀念,充分認識國家《憲法》和《基本法》是本澳的憲制基礎,也是居民基本權利和自由的保障。
法務局法律推廣廳廳長羅靜萍致辭時稱,形容《憲法》是母法,《基本法》為子法,兩者共同構成「一國兩制」、「澳人治澳」和高度自治的保障,希望藉著講座能讓更多市民認識國家《憲法》的含義、地位和重要性,以及與澳門特區密不可分的聯繫。
主講嘉賓法務局法律專家蔣永恆表示,政府已持續推廣、普及《基本法》,如開通專題網站,舉辦「國家茶聊」座談會等,應該以循序漸進的推廣方法讓市民接受,因為本澳回歸只有18年的時間,先要掌握好《基本法》再認識國家《憲法》,始終是根據「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規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