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上周五宣布,已完成討論《旅行社業務及導遊職業法》法律草案,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法案明確禁止地接社收取低於成本的價格,並規範推廣和提供自費活動,以更好地保障團員的權益。旅遊局長文綺華稱,法案希望更有效地規範「零團費」旅行團,減少灰色地帶。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文綺華出席介紹法案內容。張永春表示,法案的主要內容包括:簡化旅行社准照的發牌程序,由旅遊局長負責審批。放寬旅行社技術主管的入職資格,允許具不少於連續三年旅行社業務專業經驗的行政管理機關成員出任;旅行社的組團及地接業務分開規範並細化責任規定。為規管入境旅行團無本地導遊接待,規定由澳門以外旅行社組織遊覽澳門的現成遊程須由地接社接辦。
關於打擊「零團費」低價旅行團,文綺華補充,法案明確禁止地接社收取低於成本的價格。由於涉及取證,她舉例,若有在澳過夜的旅遊產品僅售五十元,明顯遠低於酒店住宿成本,即可有效界定屬低於成本價錢的旅行團。文綺華又指,目前本澳有1,758名獲發牌的導遊,當中輸入的外語導遊佔極少數,包括13名韓語導遊、三名泰語導遊及一名其他小語種導遊。
政府計劃通過立法規範旅行社及導遊,從而有效打擊零負團費旅行團。(新聞局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