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出台創業擔保貸款新規

最高可貸500萬 港澳居民可申請
18/0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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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貸500萬 港澳居民可申請

珠海調整創業擔保貸款有關規定,個人最高可貸款50萬元,小微企業最高可貸款500萬元。港澳台人員亦可申請。(資料圖片)

珠海出台新辦法,調整創業擔保貸款有關規定,進一步明確借款人對象範圍、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以及創業擔保貸款流程管理等內容。擔保貸款額度方面,個人最高可貸款50萬元,小微企業最高可貸款500萬元。港澳台人員亦可申請。

在貸款額度上,《辦法》明確,符合規定條件的借款人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最高30萬元,帶動就業五人以上(含五人,不含借款人本人),貸款額度最高50萬元。

合夥經營或創辦企業的「捆綁性」個人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過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

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額度由經辦銀行根據企業實際招用人數合理確定,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明確借款人對象範圍

《辦法》明確,個人借款人可以是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職業院校畢業生、技工院校畢業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人員、網路商戶、脫貧人口、農民和港澳臺人員,如果自主創業自籌資金不足並符合相關條件,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其他人員自主創業資金不足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除要符合規定條件外,其所創辦的創業主體登記註冊時間還須在三年內。

小微企業借款人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同樣需要符合相關條件,其中包括無拖欠職工工資、無欠繳社會保險費等嚴重違法違規信用記錄。《辦法》同時規定,創業者及其創辦的創業主體同一貸款期限不能同時享受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

小微企業貸款期限擴至三年

《辦法》還調整部分政策標準。一方面,按照國家現行政策標準對小微企業貸款條件、貼息標準等進行了調整。按照省現行政策標準修訂借款人範圍和條件、貸款額度和利率等。另一方面,將小微企業貸款期限由珠海市現行政策的三年,調整為國家、省政策規定的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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