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實施以來,已有1,500多名港澳律師報名參加考試,其中372名港澳律師領取了大灣區律師執業證書,當中約有70名澳門律師以大灣區律師身份在內地不同城市的律師協會完成註冊。為加強粵港澳律師大灣區內地執業試點工作配套措施機制,推動更多港澳律師為大灣區法治建設貢獻力量,澳區全國人大代表黃顯輝提出關於《加強粵港澳律師大灣區內地執業試點工作配套措施機制》的建議。具體如下:
一是放寬互通灣區法律服務,加大灣區律師的執業範圍和地域。建議試點配套措施機制可允許大灣區律師在灣區執業一定年資後,將執業範圍逐步開放至行政、刑事等公法範疇,拓寬大灣區律師在大灣區提供法律服務和業務的範圍。
二是促進共融法律人才隊伍,開放大灣區律師參與行業協會。通過協會平臺分享最佳實踐、交流經驗,更好打造大灣區法律工作者人材隊伍。
三是便利兩地交通往來,開放港澳律師藉橫琴單牌車上廣東省。建議開放港澳律師可藉橫琴單牌車進入廣東省其他行政區域行駛,通過便利港澳律師的跨境出行,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和港澳律師之間的合作與互動,便捷大灣區律師與廣東省的企業和機構建立聯繫,推動法律服務合作與發展。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黃顯輝提建議加強粵港澳律師大灣區內地執業試點工作配套措施機制。(受訪者提供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