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快遞新規要求「送貨上門」

快遞員:30分鐘完事變12小時
04/0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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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員:30分鐘完事變12小時
快遞員:30分鐘完事變12小時

內地快遞新規要求快遞員送貨上門,違者最高罰款30,000元。(新華社資料圖片)

新規施行後,有快遞員選擇離職。圖中人物與新聞當事人無關。(新華社資料圖片)

內地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簡稱「快遞新規」)上周五(3月1日)實施,要求速遞員不可擅自將快遞包裹放在驛站或快遞櫃,違者最高罰款30,000元(人民幣,下同)。新規上路後,有快遞員崩潰抱怨「以前送到驛站只要30分鐘,如今卻要12個小時等業主」。

國家郵政局公布,內地速遞行業規模持續擴大,業務量連續十年位居全球首位,單是去年收入已達到12,000億元,按年增長近一成半。但近年不少民眾投訴,速遞服務參差,有關部門決定加強監管。新修訂的「快遞新規」規定,未經用戶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情節嚴重的將處10,000元以上30,000以下的罰款。

新規實施後,有快遞員拍影片吐槽,以前透過快遞櫃和驛站投遞,30分鐘即可完成一批快遞的派送,現在必須逐一送貨上門,「要從早上9點幹到晚上9點,但收入只增加了60元左右」。

據《北京日報》報道,派送員林君也稱,以前沒有特別備註要送貨上門的快遞,大多都會存放在驛站,一整天下來可能需要送上門的不到20件,如今一整天必須要送上門的數量超過300件,「這些件很難在規定的時間內送完,數量太多了。」此外,該名派送員表示,最擔心投訴件、問題件的數量增多,因為這方面公司的罰款「十分誇張」。

有快遞員辭職:幹不下去

在另一個小區,快遞員馬先生仍然將快遞放在快遞櫃和驛站。他解釋說:「我們網站現在有快遞配送員40人,如果依照新規執行,要保持原有效率,起碼需要100人,新規施行後派送員權益目前是沒有後續保障的,若產生的罰款全部由快遞員來承擔的話,最後只能選擇離職」。

快遞員張利則在得知快遞新規施行消息兩天后提出離職,她已經在這片社區送了兩年多快遞,對家家戶戶都很熟悉,「我覺得幹不下去了,本身收入就不太穩定,經常被罰錢,這個新規出來之後,我感覺更難了,只好另謀出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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