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周二(27日)在北京閉幕,表決通過新修訂的保守國家秘密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予以公布,5月1日起施行。
法案共有六章65條,指明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和其他社會組織以及公民都有保密的義務。任何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
國家秘密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其中絕密級不超過30年,機密級不超過20年,秘密級不超過10年。
對於涉密人員離崗離職,增設實行脫密期管理,機關、單位應當清退國家秘密載體,脫密期內不得違反規定就業和出境,結束後亦應當繼續保密。如果涉密人員嚴重違反規定,將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法處置。如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保守國家秘密法》。(新華社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