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間公屋商舖早前租賃競價共有八間商舖無人投標。有意見建議當局檢討「價高者得」的公共商鋪租賃方式。房屋局則表示,公共房屋商舖租賃方式體現對投標人及承租人公平公開原則,目前未考慮修法更改。
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昨(21)日探討善用政府鋪位帶動發展。議員梁孫旭認同隨社會發展,政府資源未必要採用「價高者得」。他舉例,過去部分公共工程採「價低者得」方式,工程質量參差,而當政府鋪位租金相對合理,可帶動私人市場的租金調整,對發展社會企業亦有幫助。梁孫旭建議當局可讓部分鋪位給予有意發展社會服務人士以「非價高者得」方式招標,因應社會發展考慮修法。
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洪偉東認為,現時出現不少公共鋪位閒置原因是欠缺長遠發展計劃,他稱有部分手工藝工作者及社交平台直播主反映,因租金問題較難有固定工作場所,當局應審視未來新地段的多元化發展規劃,將有關鋪位釋出讓市民使用。
房屋局昨日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有關公共房屋商鋪租賃的法規,體現對投標人及承租人公平公開原則,目前未考慮修法。當局在對公共房屋商鋪公開招標時,只有部分商鋪會指定經營用途,其餘大部分將為一般商業用途,以提升營商的靈活性。
房屋局早前為30間作飲食店或一般商業用途之公共房屋商舖租賃進行公開招標。(房屋局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