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氹仔經屋湖畔大廈再有樓層出現牆磚剝落,再一次引起社會關注這個老問題。自2013年湖畔經屋入伙之後,便開始陸續傳出在大廈公共範圍內出現瓷磚剝落情況,至2016年路環業興大廈亦出現多宗瓷磚剝落報告和投訴,輾轉至今已經歷時10年,由於每年逢進入冬季,或氣溫下降,均會出現不同程度的甩磗,故有居民稱其現象為「冬甩」。立法會議員羅彩燕促請特區政府以及有關部門應積極履行行政法規所賦予的職責和權限,並責令屬下部門主動積極協助居民補救善後,促成小業主與承建商早日達成維修方案共識,解決費用矛盾,並且需要嚴格落實監督維修和修補過程,免除後患。
2022年底廉政公署發佈《關於湖畔大廈及業興大廈公共位置牆身磁磚嚴重剝落之全面調查報告》,報告雖然基本上排除了貪污舞弊跡象,但不能排除因天氣變化影響而導致牆身剝落。報告中亦有詳細指出,甩磚成因包括選料、施工方式、鋪設工藝、黏貼物料等等都存在監督瑕疵,負責的部門彼此之間欠缺溝通協調,各自為政,監管不力,在興建過程以及在驗收入伙之後,均沒有積極履行《新經屋法》所賦予的監督與統籌職能,而負責理監的第三方公司亦沒有發揮應有的監督作用。
羅彩燕指出,瓷磚剝落事件固之然涉及官員問責問題、跨部門協作機制問題,而當前更迫切的是政府部門事後的修正補救,畢竟持續十年的瓷磚剝落現象,不單止影響居民的日常生活,亦都對居民出入安全構成直接威脅。據悉當中涉事氹仔湖畔大廈就修補方案與承建商遲遲未能達成共識 ,而多年來社會上有不少聲音敦促有關部門應該更加主動積極協助居民落實解決問題,故此,擁有相當業權份額的房屋局在相關維修方案的會議上,應該改變既有的中立、尊重居民意願的角色,並應更加積極利用手上的票數推動落實方案,真正發揮積極協調作用。
她續指有關部門作為相關公共房屋的統籌者、監督者以及業權人的三重角色,在協助居民維修補救方面上絕對是責無旁貸,與此同時作為上級監督單位的運輸工務司,更加是具有無法逃避和推搪的行政監督責任,不單止有責任推動下屬部門妥善處理補救,亦都具有相當權限。根據第17/ 2013號行政法規第二條規定,運輸工務司有權向房屋局制定方針和發出指令。鑒於瓷磚剝落問題相當一部份原因乃源於行政監督上的瑕疵,故她認為作為負責任政府,應積極面對和承擔相關責任,她促請特區政府應務實地根據法規權限,責令屬下有關部門積極與居民、承建商三方協商,主動研究解決費用問題,制定合適的維修補救方案,並且在後續維修工程當中亦需要繼續履行監督職責,確保物料及施工的質量,全力協助居民妥善解決善後,從根源上為相關大廈居民徹底解決問題,保障居民的財產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