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灌通集團創辦人及主席李小加強調,每日收入分成合約在法律層面上既不是債也不是股。(林嘉欣攝)
滴灌通集團(下稱:滴灌通)今(16)日上午在澳門雅辰酒店舉行《滴灌通澳交所通用標準》發布會,首創小微企業投融資市場標準。滴灌通表示,《通用標準》旨在提供一套通用便捷的工具,透過綜合統計和分析市場信息,可以讓投資者獲悉一張在滴灌通澳交所掛牌的每日收入分成憑證預估收回的現金流和風險;另一方面,能讓融資方(小微型企業)獲悉需要多大比例和多長時間的收入才能籌集足夠的資金。
滴灌通介紹,《通用標準》的發布是滴灌通澳交所全面跨入「第二階段」的必要重大舉措。在「第一階段」,因為踏入全新領域,滴灌通只能通過「角色扮演」的方式,嘗試開拓這一全新市場。滴灌通成立「滴灌通引領基金」扮演投資者;成立市場拓展團隊,尋找和篩選需要融資的小微企業,成立交易所團隊,籌建設立並營運交易所。
「第一階段」的實踐證明,第一:中國的大消費市場巨大;第二:實體門店的資金缺口巨大;第三:每日收入分成合約非常受小微門店歡迎;第四:每日收入分成合約或每日收入分成憑證投資中國實體門店,得到國際主流投資機構的認可。
因此,滴灌通澳交所跨入「第二階段」,集團將過渡到專注交易所營運,讓不同策略的專業機構投資者,自主進行投資判斷,讓不同的小微企業自行決定希望融資的金額、成本和條件等,讓不同的中介機構充分發揮所長,為投資者和小微企業提供專業服務。
滴灌通集團創辦人及主席李小加表示,目前滴灌通投資的小微企業覆蓋全國32個省級行政區276個城市,涉及品牌及平台共有748個,小微門店有11,752家,涵蓋餐飲、服務/文體等行業;目前累計成交每日收入分成憑證逾12,600個,累計成交金額40.75億元,投資人累計收款10.85億元,滴灌額1.55元,平均成交金額32.34萬元,平均聯營期42個月。
他又表示,之前留意到市場對滴灌通的每日收入分成合約模式屬於債還是股有所爭論,強調每日收入分成合約在法律層面上既不是債也不是股,沒有還本付息的義務,但卻可以解決股、債的融資需求。他又指,滴灌通在澳門完全受澳門金管局的全力監管,在其他地方也受到當地政府監管,一切都不存在法律問題。(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