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修改有關飲食及飲料場所發牌程序的法規,新開飲食場所未來可以申請工程預先准照提早裝修。(資料圖片)
新的一站式發牌程序全程採以電子方式,申請人可透過「商社通」電子平台提交所需資料。(資料圖片)
特區政府修改有關飲食及飲料場所發牌程序的法規,進一步提升行政效率。新的一站式發牌程序全程採以電子方式,申請人可透過「商社通」電子平台提交所需資料,同時縮短發牌程序參與實體發表意見的期限。法規另一亮點是引入工程預先准照制度,即符合特定條件的申請在所需文件齊備及繳費後翌日,就可開展裝修工程,無須等待正式工程准照的發出,相信可以解決「交空租」、「等動工」兩個老大難問題。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16 / 2003號行政法規〈修改飲食及飲料場所發牌程序〉》行政法規草案。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杜淑儀介紹法規內容。張永春表示,為回應社會提高飲食及飲料場所一站式發牌審批效率的訴求,優化中小企業的營商環境,特區政府修改發牌程序的法規,透過縮減各部門作業時期並結合電子政務優化跨部門協作流程,提升行政效率。
飲食場所牌照商社通一站申請
法規主要內容包括五點:一是新的一站式發牌程序全採電子方式,申請人透過「商社通」電子平台提交所需資料,市政署及其他參與實體亦透過「商社通」傳送資料、發表意見及回覆申請人。二是縮短發牌程序參與實體發表意見的期限。土地工務局發表意見的期限由現時二十個工作日縮減至十八個工作日,其他參與實體由現時十五個工作日縮減至五個工作日。
工程預先准照申請翌日可動工
三是過去申請人需自行向消防局申請檢查消防系統,法規將此環節納入一站式發牌程序,最快七個工作日內完成。四是新增工程預先准照制度,符合特定條件的申請在所需文件齊備及繳費後翌日,即可開展裝修工程,無需等待發出正式工程准照。五是鑑於法規引入各項加快程序措施可更快檢查場所及發出正式牌照,故建議取消現行檢查前的臨時牌照制度。
杜淑儀稱,法規建議新增工程預先准照制度。在新制度下,居民申請牌照時可同時選擇申請預先工程准照,把過往兩者的先後次序關係改為同步關係,相信可以解決過去申請人面對的「交空租」、「等動工」兩個老大難問題。 法規自本月25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