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興證券通過通過績效薪酬追索扣回議案,是內地首家宣布「逆向追薪」的券商。(網絡圖片)
有分析認為,金融機構「逆向追薪」情況將逐步常態化。(美聯社資料圖片)
再有內地金融機構揭出「逆向追薪」!繼內銀招商銀行(3968)後,內地證券商東興證券(601198)上周五(12日)發公告,宣布公司通過《關於審議公司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情況的議案》,為首間內地券商通過此類議案。公告雖未披露涉及多少員工和資金,仍引發行業關注。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所謂「逆向追薪」,是金融企業高層和有重要影響力的員工,在自身職責內未能勤勉盡責,發生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造成重大風險損失,企業不僅可停止支付未支付的部分或全部薪酬,並可對已發放的績效薪酬予以追回。
報道指出,東興證券去年涉及澤達易盛案,為科創板首批詐欺發行案件。澤達易盛在文件中隱瞞重要違法事實、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屬於詐欺發行、財務造假,並在2020年年度報告、2021年年度報告中虛假記載、重大遺漏。上述行為嚴重破壞了證券市場秩序,損害了投資者合法利益。目前該案已經和解,東興證券等中介機構賠償投資者1.55億元(人民幣,下同)。
事實上,中國證券業協會於2022年5月發布《證券公司建立穩健薪資制度指引》,明確指出證券公司在制定薪酬制度時,應建立嚴格的問責機制增強薪酬管理的約束力,對違法違規或導致公司有過度風險敞口的高階主管和關鍵職位等相關責任人員追究內部經濟責任。中國財政部亦於2022年8月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國營金融企業財務管理的通知》,要求金融企業要建立健全薪酬分配遞延支付和追責追薪機制。
招行2022年追回5,824萬
除了東興證券外,據報光大證券(6178)去年9月已推出了實施細則,規定扣回超額發放薪酬的七種情形,包括考核結果弄虛作假、錯誤發放薪酬、違反黨紀及問責處理等。
此外,招行去年12月底亦曾發公告稱,通過了《關於招商銀行2022年度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情況的議案》。該行2022年年報則顯示,對2,876名員工執行績效薪酬追索扣回,總金額5,824萬元,人均約兩萬元;若以去年初至年末員工數均值計算,「退薪」員工佔2.6%以上。
對於內銀「逆向追薪」,早前有分析認為,這背後折射出績效薪酬延期支付、追索扣回制度逐漸完善,亦是提升公司治理與風險控制的重要手段,並可預期情況將逐步常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