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建議購買第二套房免徵稅,第三套或以上則維持10%的徵稅。(資料圖片)
坊間俗稱為樓市「減辣」的《取得第三個或以上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法案昨日基本在零爭議下獲得立法會細則行通過,惟法案未有按預期於今年1月1日前通過及生效,但新增過渡性條文,自今年1月1日起產生效力。同時,有多位議員在表決聲明中建議政府適時修法,調整第三個或以上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
俗稱樓市「減辣」措施的《取得第三個或以上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法案,昨(11)日獲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表決通過。一常會主席李靜儀介紹一常會審議法案的細節,此次修訂建議不再向取得第二個居住用途不動產或其權利的人士徵收樓價5%的取得印花稅。但仍保留向取得第三個或以上居住用途不動產或其權利的人士,徵收樓價10%的取得印花稅。
這項被俗稱樓市「減辣」的法案基本在零爭議下獲細則性通過。雖然法案未有按預期於今年1月1日前通過及生效,但新增過渡性條文,自今年1月1日起產生效力。
議員林宇滔在表決聲明中表示,有居民反映除了該法案,近期的減辣措施以及金融按揭上的收緊,令不少想人士「上樓」有困難。同時,政府的房屋政策「話變就變」,夾屋暫停,令居民的置業計劃受到影響,希望政府公布整體房屋政策,讓不同持分者就置業作理性和合理的決定。
多名議員建議加碼加辣
議員鄭安庭、羅彩燕、邱庭彪分別在表決聲明中建議政府適時修法,調整第三個或以上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
鄭安庭、羅彩燕指, 近年利息高企,不利居民置業,是次修法雖有助回應部分市場在換樓上的訴求,有利推動經濟活動,但有意見提出,現時樓市低迷,百業待興,希望考慮取消向第三個居住用途不動產的人士徵收樓價10%的取得印花稅,以促進房地產市場發展。
邱庭彪也表示,有業界意見反映意見,希望適時考慮取消第三個居住用途不動產的人士徵收樓價10%的取得印花稅。
法案生效時間追溯至1月1日
據悉,法案最初文本建議,有關修法內容自今年1月1日起生效,但由於需時作出討論及立法程序安排等原因,無法在此之前完成所有的立法審議及公布程序。為保障政府的稅務政策能得到及時有效貫徹,最後法案建議「本法律自公布翌日起生效,並自今年1月1日起產生效力。」對此,法案在過渡性規定新增一款,對自今年1月1日起至法案生效之日,即法案公布的翌日這段期間內,如納稅主體取得第二個居住用途不動產或其權利,並已按規定結算或繳納取得印花稅,財政局應依職權消滅有關程序,並退還可能繳納的稅款。
林宇滔認為政府應尊重立法會的程序,提早提交相關法案,以預留充足時間讓立法會討論;議員李良汪則問及法案能否在下周一的特區公報內公布生效?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未有回應法案太遲交到立法會的問題,亦只表示當局會按既定程序安排公布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