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大會昨日討論《公共採購法》法案,法案最終在30票贊成、兩票棄權下獲一般性通過。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法案訂定透明及公開、公平競爭、無私等為公共採購法律制度的重要原則。
李偉農介紹,透明及公開原則,主要確保採購實體依法及與採購程序相關的資訊性資料適當公開,尤其是公開招標的解釋、文件更正、提交標書期限及延長、不獲判給的原因、最終判給的決定等。公平競爭原則,主要確保每一個提供服務或財貨的主體,均可公平地參與政府的採購活動,並禁止一切可能妨礙、假意或限制競爭的行動或協議等。
財政局局長容光亮就議員問及的「適當公開」指出,現時各自部門披露的公開採購資訊不統一,法案建議設立一個公共採購網頁,統一發佈所有公共採購資訊。認為若採購金額少如1,000、幾百元都要公開,查詢者可能覺得厭煩,在平衡效率及透明度下,建議超過一個特定金額才要公開,舉例如多於五萬元、10萬元才要公開。「採購法」是綱領性規定,實際執行將透過補充性行政法規訂定,如超過一定金額的採購,會有檢察院代表參與開標等。
《公共採購法》法案昨日獲得立法會一般性通過,法案訂定透明及公開原則。(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