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經濟觀察網》引述消息報道,人民銀行已批覆總額1,000億元人民幣的住房租賃團體購房貸款,支持八個試點城市購買商品房用作長租房。
據報,八個試點城市包括天津、成都、青島、重慶、福州、長春、鄭州和濟南。有關貸款的年化利率約三厘,期限最長30年。
消息稱,這筆貸款並非定額分給八個城市,而是依據項目條件,原則上成熟一個項目批一個,屬先到先得。從去年3月開始,相關城市已著手尋找合適的房源並上報。目前,已有青島、福州等多個城市運用貸款購買商品房,納為保租房,並對外出租。部分城市通過城投平台作為借款主體,購買了城投體系內的現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地方化債壓力。
住房租賃團體購房貸款是指對於企業或事業單位批量購買存量閒置房用作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者,或住房租賃企業批量購買存量閒置房屋用作保障性或商業性租賃住房長期持有營運者,鼓勵商業銀行發放住房租賃團體購房貸款。
傳內地千億人幣住房租賃團體購房貸款已獲批。(網絡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