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通過新法案

部分場合禁穿罩袍面紗
30/1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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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場合禁穿罩袍面紗

荷蘭國會下議院當地時間周二通過法,禁止穆斯林婦女在學校、醫院和公共交通工具等部分公眾場所,穿著罩袍及面紗,違者最高可被罰款410歐元(約澳門幣3,487元)。法案還需荷蘭參議院批准才能生效。荷蘭首相呂特領導的自民黨和工黨聯合政府形容此法案是「宗教中立」。較早前,法國、比利時和瑞士也先後通過法案,全面禁止穆斯林婦女在公共場所穿著罩袍和面紗。在荷蘭,僅有非常少數穆斯林婦女穿著蒙面服飾。(互聯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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