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獎勵800萬 鼓勵對接港澳團

廣州南沙發布「新旅遊六條」
04/0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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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南沙發布「新旅遊六條」
廣州南沙發布「新旅遊六條」

廣州南沙出台「新旅遊六條」給予企業「真金白銀」獎勵。其中,單項補貼將高達800萬元。(新華社圖片)

「新旅遊六條」鼓勵積極對接港澳旅遊團,將獲得不超過10萬元的管理服務補貼。(資料圖片)

《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旅遊產業高品質發展扶持辦法》(以下簡稱「新旅遊六條」)近日正式印發。此次出台的「新旅遊六條」是對原旅遊政策的延續和補充,也是南沙旅遊政策體系的全面優化提升,六大措施15項條款,給予企業「真金白銀」獎勵。其中,單項補貼將高達800萬元(人民幣,下同)。有行業代表表示,政策的出台將有助於進一步啟動南沙區旅遊行業發展引擎,鼓勵企業挑起旅遊產業發展「大樑」。

在鼓勵旅遊企業落戶紮根方面,「新旅遊六條」提出,最高獎勵40萬元。其中,對新註冊的且連續經營兩年以上、每年營業額達到500萬元以上的旅行社,給予一次性4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且經營一年以上、年營業額達到50萬元以上的民宿,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

鼓勵旅遊企業積極評優

「新旅遊六條」通過獎補,鼓勵企業積極創優評級,其中最高可獲得800萬元獎勵。如,對新獲評國家5A級、4A級、3A級的旅遊景區,分別給予8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通過複評保留相應等級的,分別給予200萬元、120萬元、50萬元獎勵。對新獲評國家級、省級的旅遊度假區,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獎勵。

「新旅遊六條」中鼓勵旅行社開發南沙特色精品旅遊線路,對組織遊客來南沙旅遊消費的旅行社,按組織人次給予年度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對接收香港、澳門導遊及領隊的旅行社和相關旅遊行業組織給予不超過10萬元管理服務補貼。

鼓勵傳統文化創新發展

在「新旅遊六條」中,進一步鼓勵文旅企業和機構推介塑造南沙品牌,最高可獲得200萬元獎勵。如對舉辦區級、市級、省級、國家級及以上南沙特色文化旅遊節慶活動,實際投入總金額超過20萬元且沒有享受財政資金支持的,分別按活動實際發生費用的25%、30%、40%、5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獎勵,單個申報主體年度獎勵不超過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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