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公報今(13)日刊登多則人事任命。
行政長官批示,一、戴祖義續任為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二、羅志堅續任為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三、柯嵐續任為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四、關施敏、麥儉明、吳秀虹及杜淑儀續任為巿政署巿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第一款、第二款及上款所指人士的任期由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起為期一年,第三款所指人士的任期由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為期一年。
委任蔡敏芝為教育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正選成員教育及青年發展局黃嘉祺副局長的候補人,以替代張子軒,任期至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續任下列人士為勞動債權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為期兩年:正選成員-財政局代表容志聰;候補成員侯國賢;正選成員-趙寶珠;候補成員倪韋昕。本批示自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續任新聞局編制人員穆欣欣在澳門科學館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董事長職務,為期一年。本批示自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九日起產生效力。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委任李樂天為澳門消費爭議調解及仲裁中心執行委員會的成員,以代替簡祖培,任期至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委任范唯為素質評鑑專家組主席,任期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委任周慶邦為素質評鑑專家組成員,任期為兩年。續任Ian Malcolm Kimber為素質評鑑專家組成員,任期為兩年。本批示自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起產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