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昨(11)日完成討論《打擊非法賭博犯罪法》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法案建議為進一步清晰「賭底面」行為的罪狀構成,避免在法律適用上出現不必要的爭議,法案明確將相關行為納入非法經營幸運博彩的範圍。
為進一步打擊非法經營線上博彩的犯罪活動,法案明確禁止經營、促進及組織線上幸運博彩及互相博彩,而不論所涉及的電腦系統、裝置及設備是否設於澳門。
考慮到不法賭博犯罪具高度的反偵查性和隱蔽性,法案引入「臥底調查」的規定,新增對提供消息者或曾協助警方揭發犯罪者的保護制度,以及防止因非法經營幸運博彩及互相博彩罪而被拘留的人在司法訊問前聯絡律師以外人士的規定。
為加強打擊非法賭博犯罪,法案提高不法賭博相關犯罪的刑幅,以及完善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包括延長羈押的最長存續期間。為進一步完善行政違法行為的處罰制度,加強阻嚇性,法案建議提高不法賭博相關行政違法行為的處罰金額和完善規定。
被問及為何未有納入「換錢黨」在法案中?法務局局長梁穎妍回應稱,在立法過程中與警方保持溝通,警方曾提出「換錢黨」犯罪問題,但經深入研究後,若需要「換錢黨」刑事化,需要從修訂金融法律制度方面入手。
《打擊非法賭博犯罪法》法律草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當局相信法案有助進一步清晰「賭底面」行為的罪狀構成。(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