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支持港澳醫療機構集聚發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在近日在深圳前海發布。為吸引港澳醫療機構落戶前海並實現集聚發展,辦法圍繞港澳醫療機構的舉辦、運營、發展,創新提出了11條核心扶持舉措,其中港澳醫療機構落戶前海最高可獲獎勵2,000萬元(人民幣,下同)。
根據辦法,符合條件的港澳醫療機構可申請舉辦資助,資助金額按50%、30%、20%分三年發放。在資助標準上,舉辦港澳獨資綜合醫院的,二級醫院、三級醫院可分別申請資助800萬元、2000萬元。舉辦港澳合資綜合醫院的,一級醫院、二級醫院、三級醫院可分別申請資助400萬元、640萬元、1,600萬元。
舉辦港澳獨資專科醫院的,二級醫院、三級醫院可分別申請資助480萬元、1,200萬元。舉辦港澳合資專科醫院的,一級醫院、二級醫院、三級醫院可分別申請資助240萬元、380萬元、960萬元。舉辦港澳門診部的,可申請資助100萬元。舉辦港澳診所的,可申請資助50萬元。辦法還針對港澳醫療機構採購醫用設備、購置物業、聘用港澳醫療專業技術人員等方面給予相應的資助補貼。
深圳前海出台新政吸引港澳醫療機構落戶。圖為深圳前海。(新華社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