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理財通2.0」的優化細則徵求意見稿日前發布,其中,個人投資額度由原來的100萬元增加至300萬元。(資料圖片)
自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門在2023年9月聯合宣佈擬對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進行優化後,俗稱「理財通2.0」的優化細則徵求意見稿日前發布。其中,個人投資額度由原來的100萬元增加至300萬元(人民幣,下同),參與方由銀行擴展至券商。由於《細則》在發佈日起30日後生效,換言之,「理財通2.0」最快在2023年12月31日落實。
根據《徵求意見稿》,此次修訂結合大灣區跨境理財的市場需求,針對市場主體關注的焦點問題、市場監管部門和商業銀行反映較多的難點問題,從投資者准入條件、業務試點範圍、業務辦理流程等方面對「跨境理財通」做了優化升級。
具體而言,降低了投資者准入門檻。「南向通」業務的內地投資者參與門檻從連續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滿五年」降低為「滿兩年」。同時,增加「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作為家庭金融資產准入備選條件之一。
適當提高了投資者個人額度。將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度從100萬元提高到300萬元。如個人同時通過銀行和證券公司參與試點的,兩種管道分別各有150萬元額度;
增加證券公司參與試點
擴大了參與機構範圍。增加證券公司參與試點,並明確其參與方式及相關業務安排;
擴大了合資格產品範圍。在「北向通」投資產品範圍中,增加內地銷售銀行的人民幣存款產品。同時,將「『R1』至『R3』風險等級」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範圍拓展為「『R1』至『R4』風險等級」公募證券投資基金,不包括商品期貨基金;
優化明確業務辦理流程。一是細化跨境宣傳銷售指引。新增境內銷售機構、境內合作機構可進行的跨境宣傳銷售行為。二是明確試點退出機制。明確試點業務退出機制。
根據央行廣東省分行最新披露,截至今年10月末,粵港澳大灣區參與「跨境理財通」個人投資者6.29萬人,包括港澳投資者4.46萬人,內地投資者1.83萬人,涉及相關資金跨境匯劃3.55萬筆,金額86.5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