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選罷法修法三讀通過

罷免可宣傳並降低門檻
29/1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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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可宣傳並降低門檻

台灣「立法院」院會昨日上午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除刪除「罷免不得宣傳」的規定外,也將罷免門檻降低,提案人比例從總選舉人數2%降為1%,連署人比例也從13%降至10%。但針對罷免成功與否的「雙二一」門檻(投票率過半、同意票也超過二分一),民進黨主張同意票要多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數要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的四分一以上才算同意罷免,但「時代力量」主張,只要有效票的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即可,最後表決通過民進黨版本。(互聯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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