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常會昨天(11月30日)下午開會,完成《最低工資法》修訂案的討論,預計最快12月中呈交立法會全體會議作細則性表決,以便修訂案明年1月1日起生效。屆時最低工資金額調升至按時薪計34元(澳門幣,下同)、按日薪計272元、按周薪計1,632元、按月薪計7,072元,以及按實際生產結果計算報酬時,以當月的基本報酬除以當月實際工作的時數,平均每小時為34元。
三常會主席黃顯輝、秘書梁孫旭會後介紹,法案建議明年1月1日起生效,但有一名委員曾建議設追溯效力,政府表達不認同的意見,三常會其餘委員即使認同調整最低工資金額,但也不支持設追溯,因為最低工資的主要對象是清潔員及物業管理員,擔心追溯而產生的差額,不排除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此外,有委員建議在社協轄下設專責小組或委員會,專責檢討最低工資事宜,但政府回應指出,有關程序需收集統計資料,非成立專責委員會便可縮短收集統計資料的流程,政府的立場是考慮研究優化檢討的程序,暫時無需要在社協轄下成立相關專責委員會。
法案最快12月中完成細則性表決,但1月1日便生效,三常會促當局做好宣傳工作,企業、僱員及消費者了解法案內容及生效期。
最快明年 1月 1日起,本澳最低工資時薪將從 32元調升至34元。(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