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指,政府將於明年提交《家事案件調解制度》法案。澳門家事調解協會理事長何嘉欣表示,《家事案件調解制度》立法可填補目前《民事訴訟法典》,通過立法有助開展家事調解工作時「有法可依」,通過強制性執行調解程序,以客觀、中立、公正的方式處理家事爭端,從而減輕各家庭成員因衝突所帶來的創傷和衝擊。她強調政府作為監督實體,應當將社會現有資源加以利用,同時訂立具本土化的統一家事調解標準和指引,培養專業化家事調解員。同時續加強宣傳推廣,早日在社會上獲得家事調解共識,促進法律更順暢推行。
婦聯家庭服務中心副主任黃敏兒表示,婦聯總會2021年至2023年平均每年約有200宗處理離婚問題個案,中心今年截至10月已經接到99宗個案,成功進行家事協調的約有一半。離異家庭多為中青年家庭,父母雙方學識水平較高,中心提供有關資訊後可自行處理,由此可見,更加重要的是制度本身如何方便離異家庭,若調解制度完善,相信能讓市民大眾看到調解將會是「第三條出路」,更容易促成調解,從而為孩子爭取到更大福祉。
何嘉欣表示,家事調解的重要性仍需在社會上獲得更廣泛共識,為培養大眾意識,提議政府設立「調解月」,利用線上線下活動,宣傳用調解解決紛爭的方式,促進社會和諧,逐漸讓大眾接受「凡事調解為先」的觀念,相信繼而推動立法也會更加順暢。她又建議政府設立線上資訊平台,集中本澳家事調解有關資訊,避免不清楚程序或「求助無門」,甚至更進一步加入「一戶通」等應用,更加便民。
澳門家事調解協會理事長何嘉欣及婦聯家庭服務中心副主任黃敏兒支持《家事案件調解制度》立法。(婦聯提供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