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貨幣交易平台幣安(Binance)創辦人兼行政總裁趙長鵬,承認一項美國聯邦控罪,涉及未能確保公司遵守美國防止洗錢指引。
31歲的趙長鵬周二出席美國西雅圖聯邦法院聆訊,聆訊由當值法官Brian A. Tsuchida主持,趙長鵬當庭承認相關控罪。Tsuchida將於明年2月就趙長鵬的認罪判刑,判刑日期則可能押後。趙長鵬的罪名最多可被判囚18個月。
根據媒體報道,趙長鵬的認罪行動是幣安與美國監管部門達成的和解協議條款之一。幣安同時被控告多條罪名。認罪協議其他條款還包括,趙長鵬須支付5,000萬美元罰款及辭任幣安行政總裁,幣安須繳付逾43億美元罰款,以及要接受一段長時間的監管等。
趙長鵬隨後宣布,地區市場全球主管Richard Teng將接任為幣安行政總裁。趙長鵬在社交媒體公布有關消息時稱,他個人要為幣安違反美國防洗錢法規的行為負上全責,並為美國監管當局沒有起訴幣安錯誤動用客戶資金而感到安慰。
加密貨幣平台幣安創辦人兼行政總裁趙長鵬,與監管部門達成認罪協議。(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