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的保安領域施政辯論大會上,議員吳國昌提問「天眼」系統是否會牽涉到私隠問題。警察總局局長馬耀權回應,在設計前已注重此問題,「天眼」的安裝地點會有錄影標示提醒,而且之前也與個人資料辦公室有充分溝通,根據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每一支「天眼」的選點、角度和覆蓋範圍皆向個資辦報批,並配合法律要求,制定了錄像監視系統內部的手冊,所有部門都需按指引去做。
馬耀權表示,「天眼」是依法建設,受個資辦所監察,投入使用期間有20宗個案皆是協助執法,而龐大的費用不單是鏡頭,也要計算後備儲存中心、運輸等設備方面的投入。
馬耀權又稱,第一階段「天眼」在本澳八個出入境口岸周邊安裝219支鏡頭,於今年9月15日正式投入使用,目標在2020年前完成「天眼」四個階段的建設,承諾會繼續研究深化天眼的項目。
第一階段「天眼」在本澳八個出入境口岸周邊安裝219支鏡頭,於今年9月15日正式投入使用。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