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總體規劃》將澳門劃分為18個規劃分區,有議員關注明年將有哪些分區的具體細則出台。賀一誠回應稱,東區2(新城A區)的詳細規劃即將於年底完成編制向外公佈,外港-1,外港-2,北區-1,氹仔中區-2,四個區的詳規編制工作於明年繼續推進。他表示,本澳共分18區,不可能全部同步開始,需有序進行。
至於如何推動工業分區建設及工廈活化。賀一誠指出,很多持有工廈單位的人士意見希望改建住宅,但在土地法規範下「土地契約已定出生紙」,不能改變,政府希望若某一區不適合做工業,可能轉做商業。他強調,無論司長或行政長官都沒有權更改土地批給,但可交給政府重新拍賣便有這個權。
他又指,詳細規劃的最大目的在於更好地規劃該區人口比例,在詳規當中,對於現有的區內人口「無得減」,對於新的、密度高的區內人口亦不應再加。如聯生工業邨內工廈則可以活化,由原本九米再放寬高度,以增加容積率發展,現時有些工廈已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