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報道,為深入貫徹落實《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該局緊扣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規劃,聚焦台胞台商台企所需所盼,研究出台十項出入境政策措施,並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進一步促進閩台人員往來、便利台胞在閩居住生活,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
在便利台胞往來方面,實行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網上辦」「口岸辦」「集中辦」,辦證方式更加便捷,辦證渠道更加豐富,台胞來閩實現「想來即來」;推動在廈門設立出入境證件製作中心,廈金、福馬「同城生活圈」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時限由七個工作日縮短至五個工作日。
在鼓勵台胞來閩定居落戶方面,明確申請在閩定居的台胞,可以向擬定居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定居申請,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縮短至十個工作日。經批准的,可在擬定居地辦理落戶。
在便利台胞在閩生活發展方面,擴大台胞證聯網核驗服務範圍,來閩短期旅遊、探親、商務的台胞持用台胞證也可享有交通出行、電子支付等公共服務便利;推廣設立「台胞台企專窗」和「出入境服務站」,進一步拓展12367熱線涉台服務事項,為在閩台胞台企提供高效的政策咨詢、業務辦理等政務服務;允許台胞人才隨帶外籍家政服務人員入境和停居留,方便在閩安居安業。
入境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十項措施對服務促進閩台人員交流交往,支持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具有積極作用,目前各項措施正處於有序籌備階段。
《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發布。(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