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酒法》)昨(5)日起生效,本報記者走訪超級市場、便利店發現,大多店鋪已將酒類歸納在一個區域,並張貼禁止向未成年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的標誌。(林嘉欣攝)
煙酒辦與治安警展開聯合執法行動,打擊向未成年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等違反《控酒法》的行為。(衛生局圖片)
《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以下簡稱《控酒法》)自昨(5)日起生效,本報記者到超級市場及便利店走訪,發現店鋪已將酒類歸納在一個區域,並大字貼出有關區域是酒精飲料區,提醒禁止向未滿18歲人士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並寫道「過量飲酒危害健康」等標語。【本報記者林嘉欣報道】
有超級市場職員受訪稱,新法生效後不會對工作帶來太大的影響,如果有懷疑是未成年人購買酒類產品,將會要求其出示身份證,避免違法。亦有零售商店指也會使用同樣方法來防範未成年人在店舖購買酒精飲品,若其不願意出示身份證「就唔會賣俾佢」。
衛生局與治安警聯合執法
自《控酒法》生效後,衛生局防控煙酒辦公室、執法人員於昨(5)日凌晨零時起與治安警察局展開首次聯合執法行動,昨早8時起,衛生局執法人員亦開始進行常規巡查。截至昨日下午4時,執法人員重點巡查零售商店、食肆及未成年人經常出入的場所共164間;期間,發現一宗涉嫌違反《控酒法》的個案,涉事餐廳涉嫌向兩名未成年人提供酒精飲料,衛生局已開立卷宗跟進;同時,控煙酒辦共接獲五通舉報及查詢熱線電話,其中查詢個案四宗及一 個意見提供。
衛生局總結稱,過去16個小時的巡查整體結果,商戶對《控酒法》的了解和遵守情況良好,執法順利。
當局籲公眾遵守《控酒法》
衛生局再次提醒公眾應遵守《控酒法》規定,包括禁止任何人向未成年人(即未滿18歲人士)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如對購買者或被提供酒精飲料的人士的年齡有懷疑,在銷售或提供前須要求其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如未能確認對方的年齡或對其年齡有懷疑,則推定其為未成年人並應拒絕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予對方。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的地方,須以顯眼方式張貼經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禁止向未成年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的標誌;同時規定,屬提供自助服務的商業場所須劃定及清晰標示陳列酒精飲料及非酒精飲料的區域,而酒精飲料的廣告,應以中文、葡文及英文標明警語,並呼籲相關業界遵守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