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一名二十多歲的陳姓特警在2014年底被揭發誘騙並性侵多名女學生,案件在今日下午宣判。被告被控16項不當獲取使用或提供電腦數據資料罪、一項脅迫罪、一項強姦罪改判性脅迫罪、兩項對兒童之性侵犯罪等二十多項罪名成立,合共判處八年徒刑,並須向其中一名受害者賠償精神損失三萬元。
法官在宣讀判詞時指出,被告身為警務人員知法犯法,情節嚴重、故意程度高、持續時間長,對受害人身心健康造成嚴重影響。
被告當年假扮女性在社交網站上結識少女學生,引誘對方與其互發裸照,再用裸照去威脅事主進行強迫性交。被告犯案多時,直到一名18歲少女被騙後沒有就範,報警求助後才揭發這一「淫警」的累累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