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局表示,按照特區政府日前公佈的公寓使用及管理規章,公寓的對象為具備居家生活自理能力的長者為主,在公寓的服務安排方面,將會提供會所、緊急支援、社會關懷、部門服務等,支持入住的長者充實日常生活和參與社區活動,同時結合相關的社會照顧資源,為有需要的長者提供個別支援。具體安排如下:
1. 公寓會所:公寓內設面積逾3,000平方米的會所設施,設有卡啦OK室、粵劇室、圖書室、健身室及其他活動空間,能為長者提供各類文娛康體、社交聯誼、興趣班、社區活動、義工探訪及社會資訊等活動和服務。此外,公寓設有平台花園,面積約有3,000平方米,其內設有健康步道、運動康樂設施、園林綠化及閒聚空間等,可供長者與家人共度餘暇,樂享天倫。而會所配備的社工人員會主動了解長者的生活情況,關心他們的情緒健康,協調發揮睦鄰互助與危機預警等社會功能,及時發現潛在風險並為需要的長者提供關懷和協助;
2. 緊急支援:除了為公寓提供常規的物業管理服務外,公寓的物管機構將設專人負責進行定時巡樓、住戶訪視、安全監察和接聽求助等日常關顧及事故救助等服務,為入住長者提供緊急支援,同時保障集體安全;
3. 社會關懷:考慮到入住公寓的長者均屬獨居或雙老家庭,公寓將聯繫服務機構,透過電話問安、日常聯繫和定期家訪等方式,主動關心他們的生活情況,為入住長者提供關懷和具體的生活支援;
4. 資源連結:對於需要照顧者/同住人提供輔助的個別長者,公寓將會協助他們申請及使用倘需的社會照顧服務,其中包括家居照護、日間護理、日間暫托、院舍暫住及護送服務等,為有關長者及其照顧者/同住人提供協助;
5. 部門服務:作為負責管理公寓的公共部門,社會工作局將會定期及不定期地委派工作人員巡視公寓和探訪長者,同時與相關的會所、物管及社服等人員保持溝通聯繫,了解長者的生活情況及實際需要,以便在管理政策、服務提供以至個案輔助等方面進行介入和聯動處理,並從中總結經驗,優化各項支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