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政府公佈將於11及12月起,分到調升七個公共停車場收費,在原有收費基礎上,私家車於日間及夜間兩時段分別調升2元及1元,電單車亦會加價,引起坊間熱議。首先,普遍意見認為政府應該考慮調整價格時機,因為社會經濟未完全復甦、居民薪酬未必回復疫情前水平;現時本澳物價亦隨著復甦而逐步上升,且已連續多次加息,居民生活負擔重,意味市民的薪資購買力被削弱,此時決定調升泊車費並非合適時間,且或會帶動私人停車位租金上升。
其次,當局指調升停車費的原意是提高停車場繁忙時段的流轉率,善用公共泊車資源,但這次調整涉及7個位於澳門半島的公共停車場中,不少是位於民生區的停車場,例如栢威、華士古、栢蕙等,牽涉很多居民及僱員;有關區域本來車位緊張,周邊亦沒有較近或更好的其他“替代方案"選擇,即使居民想分流亦不容易。
第三,現時不少市民需要到離島跨區上班,故選擇自駕出行;隨著近年政府刪減大量路邊車位以擴闊行人路,上述區域的居民也需要將車輛停放在公共停車場內。此外,若說是要加大流動,例如宋玉生及栢湖等商業區的停車場僅會在上班時段「一位難求」,晚間時段便會釋放很多車位,在非繁忙時段不存在流轉問題,故晚間時段不應調價。對此,當局必須多聽取社會的意見,畢竟調升泊車費將會加重居民生活成本。
立法會直選議員 李靜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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