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5/2020號法律〈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立法會審議。
根據第5/2020號法律《僱員的最低工資》的規定,特區政府須於法律生效後滿兩年進行首次檢討。經綜合考慮澳門宏觀經濟和勞動市場變化、法律實施後對僱員和僱主的影響,以及本澳經濟復蘇的表現,並經諮詢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勞資雙方代表的意見,在平衡僱主的營商環境、僱員的權益保障,以及消費者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後,特區政府制定該法案。
法案建議調升僱員的最低工資金額分別為:按月計算報酬,每月7,072元(澳門幣,下同);按周計算報酬,每周1,632元;按日計算報酬,每日272元;按小時計算報酬,每小時34元;按實際生產結果計算報酬,以當月的基本報酬除以當月實際工作的時數,平均每小時34元。
法案建議自明(2024)年1月1日起生效。勞工局局長黃志雄預料法律生效後,受惠僱員超過2.1萬人。
特區政府計劃明年調升僱員最低工資時薪至34元,預料逾 2.1萬人受惠。(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