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11日發布一份法律文件,超過130國談判員將過去兩年前達成的協議,擬定全球數字稅協定,明定誰可對全球大型科技公司和其他跨國大企業的獲利課稅。
OECD表示,如果這份法律文件獲得為數夠多的國家簽署、批准,每年大約2,000億美元的跨國企業獲利將重新分配、變成繳給世界各國的稅款,有助於提高全球政府稅收,估計每年可增加170億至320億美元。
OECD稅務政策與行政中心(CTPA)主任柯文說:「發布這份文件,意味2021年10月的協議朝實際落實又邁進重要的一步。」
但柯文警告,除非一部分國家在今年底前簽署此協定,否則一項不准片面對多邊數位服務課稅的禁令即將到期,可能導致各國分別祭出不同的數位服務稅,那將「為害甚大」。目前巴西、印度和哥倫比亞持保留態度。
OECD擬定全球數字稅條款,每年將帶來170億至320億美元稅收。(網絡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