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見認為市民對仲裁制度需求會隨著普法而增多。(資料圖片)
意見建議優化及鼓勵相關人士主動在平台提供檢測費用金額預算範圍,讓市民按需挑選增透明度。(資料圖片)
《樓宇滲漏水爭議的必要仲裁制度》於9月1日正式生效,據中心早前表示個案均涉及賠償,且查詢持續增加,目前政府跨部門滲漏水協調中心數據顯示現有近3,000宗個案未完成,有意見認為市民對仲裁制度需求會隨著普法而增多。
北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昨(12)日舉行10月平常會議,在議程前發言時,社諮會委員陳茵茵和曾增偉均關注《樓宇滲漏水爭議的必要仲裁制度》生效後的情況及提出建議。
陳茵茵表示,該法律生效後,據中心早前表示個案均涉及賠償且查詢持續增加,以目前政府跨部門滲漏水協調中心數據現有近3,000宗個案未完成,相信市民對仲裁制度需求會隨著普法增多。
對此,她提出三項建議:第一,詳列滲漏仲裁費用支付方式及責任。現時市民對仲裁費用的基本了解為7,950元,但對支付流程及責任並不清晰,故建議就支付方式及責任歸屬加強宣傳,例如設立仲裁庭前涉事各方須各自支付預付金的具體程序。第二,仲裁費用與訴訟費相同具申領司法援助。仲裁制度推出後主要協助受「入屋難」、「檢測難」、「追討難」的受滲漏影響市民,而檢測報告費用、仲裁費用等均需支付的情況下,以本澳樓宇滲漏問題容易出現不只單一源頭的情況可造成最終費用未必只是一筆。因此就仲裁費用具享申領司法援助應多加宣傳說明,以免低收入或弱勢人士因考量費用開支而放棄尋求解決。第三,檢測費用透明化。仲裁制度規定可委託合資格工程師檢測,有關檢測報告用作必要仲裁之用。現時公布相關機構及專業人士實體名錄中,主要以聯絡方式及基本資料為主。考慮檢測報告對申請仲裁的市民有直接影響,建議優化及鼓勵相關人士主動在平台提供檢測費用金額預算範圍、基本服務內容和技術及過往相關經驗,讓市民按需挑選增透明度。
倡法律生效初期減免仲裁費用
曾增偉則表示,滲漏水一直是費神費錢的難題,滲漏源頭可能不只一個單位,或者相隔好幾個樓層,一般發生滲漏水嚴重的樓宇以舊樓居多,而居住於舊樓的人又大多以經濟條件較差或年老人士為主,這類市民遇到滲漏水問題時,他們既不知該法律的存在,或看不懂該法律的條文,或不清楚仲裁流程程序,也未能負擔相關收費。
他認為,可以在法律生效初期,減免仲裁費用,讓市民不會因費用的負擔而卻步;訂定收費標準,對合資格的檢測機構或專業人士的收費設定價格,盡量降低市民負擔。除此之外,當局也可以組織相關部門人員、義工等到舊區舊樓介紹宣傳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