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心與妻子龔青獲無罪確定,台灣高等法院也解除對兩人的限制出境 。(網絡圖片)
向心曾批評台灣檢方的指控沒證據,令他經歷「奇幻的司法之旅」。(網絡圖片)
香港商人、中國創新公司行政總裁向心與妻子龔青,因在台灣被指捲入「共諜」疑雲和洗錢案,從2019年被台灣當局限制離境。最後因台灣檢方未按期上訴,加上兩人早前已被確定涉間諜案不獲起訴及兩人所涉及的洗錢案確定無罪,台灣高等法院周四(12日)再撤銷對兩人的限制出境、出海處分。至此,向心夫婦滯留台灣超過1,420天後,終於可離台返港。
綜合台媒報道,本案源於大陸男子王立強2019年在澳洲尋求政治庇護,宣稱自己是向心、龔青的下屬,受向心夫婦指示在台從事情報工作、企圖以資金介入2020年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幫國民黨候選人韓國瑜助選。台灣當局同日在機場攔截將出境的向心夫婦,台北地方檢察署依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將兩人列被告,從此向心、龔青遭限制出境至今。
然而,在台灣檢方偵辦這宗「共諜案」1,363天後,台灣高等檢察署終於今年8月17日駁回台北地方檢察署二度職權再議,向心夫婦終確定獲不起訴處分。但台北地檢署另外指控向心夫婦涉嫌配合涉吸金詐騙的大陸「國太公司」,將「不法所得」購入北市信義區「冠德遠見」14樓和十樓共三戶豪宅,台灣檢調依洗錢罪起訴,扣押兩人台灣賬戶和三戶豪宅,並向法院申請沒收三戶豪宅。
向心:司法的奇幻之旅
不過,法院一審判決向心夫婦無罪,檢方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二審認為,無證據證明兩人參與非法吸金和洗錢犯行,於今年9月6日駁回檢方上訴,仍判無罪。依速審法規定,一、二審都獲判無罪,除非判決牴觸憲法或違背大法官解釋、判例,否則檢察官不得上訴三審。
據了解,檢方9月18日收受判決,上訴期限至10月11日,受限速審法嚴格的上訴規定,高檢周三(11日)未提上訴,向心夫婦被控洗錢案也確定獲判無罪。此前,在台灣高等法院9月判處兩人無罪後,同時裁定繼續限制出境、出海八個月。兩人如今在洗錢案也無罪確定後,依法可聲請解除出境管制離開台灣,返回香港。
向心曾在法庭上表示,他已滯留台灣四年,是「奇幻的司法之旅」,批評檢方的指控沒證據,辦不成「共諜案」又生出洗錢案,充滿「不可思議」。龔青也表示,自己當了30多年的家庭主婦,卻失去了回家的權利,「世界上竟然有這麼荒唐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