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政府對「唐樓長者」住「電梯樓」訴求回應的首個項目——位於澳門半島北區P地段的長者公寓,近日宣布快將落成,相配套的行政法規《政府長者公寓的使用及管理規章》也公布了將在11月生效,政府還公佈了大概日程是今年11月申請,2024年第二季完成申請審批、第四季安排合資格的長者使用公寓。可是,目前唯一較為清晰的,是申請入住者必須是「年滿65歲、具備居家生活自理能力的本澳居民」,而影響長者決定是否申請的最重要資訊——租金以及具體的評分機制,仍然未見公佈,難怪致電電台烽煙節目或接受報章訪問的長者,清一色關心的仍然是租金問題。
根據最初公佈的資料,長者公寓的初衷是為了要讓擁有無電梯唐樓單位而排除在社屋支援網外的長者,擁有方便上落出行的居住環境。據當局公佈資料,近年全澳的唐樓長者估計有6,000多戶,首階段1800多個單位的長者公寓顯然是「僧多粥少」,但也可以觸及四分之一的唐樓長者,相信對改善主要生活在舊區的長者上落出行有幫助。不過,正如有不少研究指出,長者一旦離開自己長期生活的社區,比較容易出現各種精神健康問題。所以,希望政府在這次接受申請的同時,可以細致收集不同個案情況,以及目前有意申請的長者的居住區分,作為推出後續支援政策的依據,將長者較多的區份或唐樓,列為都更的優先地區,日後覓地建設更多長者公寓的參考,從而使搬遷長者儘量接近原居區份,達致原區安老,更好地適應新住所。
公民力量會長林玉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