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生效七周年。在政府及社會各界共同努力下,逐步形成家庭暴力零容忍的社會氛圍。不過,現時不同公共部門對於家暴個案的定義、統計上仍然各有差異;同時過去也有求助者反映法律的強制措施門檻較高,未能制止施暴者的滋擾行為等情況。因此,政府與民間社團經過多年的合作,以及當局通報、立案、調查與跟進經驗的累積後,本人認為後續可透過編制全面審視報告,系統性檢視法律執行情況,因應不同的家暴行為提供精準的保護和懲處,持續優化「事先預防、事中乾預、事後救濟」的各個環節,為受影響家庭權益提供更大保障。
此外,經濟、居住、婚姻及撫養法律等問題是受虐婦女最常面臨的未來生活難題;而部分受虐婦女由於過去屬全職家庭照顧者,施虐者的「經濟控制」成為她們難以下定決心舉報施虐者。雖然在政府與民間機構合作下,個案後都能提供及時的支援服務,但部分措施屬於臨時或中短期性質,受虐婦女要逐步回復和諧及穩定的家庭生活,需要更長期的幫扶計劃,未來應繼續加強有關受虐婦女就業、經濟支援、穩定居住環境、子女照顧等方面的協助,讓她們早日回歸正常生活。
此外,部分家暴個案是由於家庭糾紛,又或生活瑣事無法協調長期累積引起,現時社會環境有所轉變,家庭因經濟、生活、工作子家庭照顧壓力等原因,以及在婚姻、養育子女觀念上的差異令矛盾增力。建議政府應盡早完善並加強推廣“家事調解”制度,同時透過全方位的家庭教育工作,建立正確的婚戀、養育及家庭觀念,避免家庭糾紛演變成家暴行為;並為施暴者作針對性的輔導及調解,讓他們及時糾正偏差行為,降低家庭問題惡化機率,為構建和諧家庭提供多點支撐。
直選立法議員、共建好家園協會理事長黃潔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