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關於體育設施的使用,引起坊間熱議。長期以來,受到空間制約,運動設施各區分佈不均。
當局近日公佈澳門體育場地調查結果,2022年本澳人均體育場地面積為 1.53平方米,
較同期全國體育場地普查的人均面積相差 1.09平方米,並指出由於下環區、新橋區、荷蘭園區等傳統民生區域常住人口密集,可發展體育用途的空間十分有限,由此可看出,本澳未來在規劃和建設體育場地方面仍需加倍努力,以滿足居民日益增長的運動需求。
與此同時,當局將優化租用政府體育場地規定,除預約游泳場地維持提前兩天外,其餘場地由現時的提前七天預約改為三天等,期望局方持續檢視相關舉措的成效,並適時再作調整,以提高市民應約使用場地的頻率。針對本澳體育設施供不應求的問題,筆者提出以下三點建議:
一、加強跨部門合作,優化場地預約舉措:教青局轄下不少場地可對外開放預約使用,惟知悉的公眾有限且僅限團體申請,建議在不影響原定預約場地制度下,由體育局統一徵集團體、市民於未來一個月申請使用場地及時間的意欲,透過加強跨部門合作,使有相同運動需求的人士可以團體形式申請教青局轄下的場地,並同時加強申請預約相關場地要點等推廣,確保已申請之團體於每月能獲取一定的租場時間,以滿足更多群體的運動需求。
二、平衡精英體育和大眾體育的需求:現時精英運動員大多為剛畢業的大專生、大專生及中學生,其訓練時段相對固定,建議當局因應精英運動員的訓練需要,科學規劃並制定措施讓不同群體錯峰使用場地,一方面避免影響培養精英運動員的部署,另一方面也能讓有需要的居民得到強身健體的機會。
三、持續檢視居民對不同運動項目的需求:蓮峰泳池事件折射不同群體的運動需求,建議當局持續檢視其他運動項目的場地使用情況,確保資源有效利用。
澳門經濟民生聯盟副監事長歐陽子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