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公布刊登《政府長者公寓的使用及管理規章》行政法規,公佈有關申請要件、程序和評分等內容,符合要件者可於任何時間提出申請。自政府早年提出興建長者公寓項目,不少長者都關注如何符合資格,是次公佈的申請要件,不僅包括‘住唐樓’長者,而是符合年齡的具自理能力澳門長者居民已可申請,門檻較寬。
不少居民對長者公寓持正面態度,認為有助提高長者居住及生活質素,尤其是居住在唐樓的獨居長者或「雙老"家庭往往因「上落樓難"而少外出,2021年時政府已推算居於唐樓自置物業的獨居長者或年長夫婦潛在需求有6,500人。然而,長者公寓有關年齡限制的規定,或令一些長者難以申請,例如雙人申請者的其中一方須年滿65歲,而另一方亦要至少60歲,即使是長者夫妻,若其中一方不符申請年齡,將無法一同入住。參考其他地區經驗,當地會放寬申請人配偶的年齡,例如滿50歲即可,甚至是不限年齡。故此次長者公寓申請要件未考慮同住夫妻的年齡限制的影響,並不合理。
另外,一直以來,不少長者查詢入住長者公寓的費用水平,以及具體計分標準,政府表示稍後會作公佈,故現時部分有需要的長者仍未決定是否申請,仍觀望能否承擔入住費用。政府指長者公寓的使用費會參考市場價值,再因應單位座向等有所差異,但至今仍未有具體標準,期望當局在費用方面能充分考慮申請長者的經濟能力,並協助長者出租舊唐樓單位,以落實妥善照顧長者、改善生活環境和鼓勵參與社會活動等目標。
立法會直選議員 李靜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