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中國人民銀行潮州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潮州監管分局聯合近日發布《關於優化我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明確執行「認房不認貸」政策。據統計,截至昨日,廣東至少有18個地市宣布「認房不認貸」,包括廣州、深圳、佛山、東莞、中山、珠海、江門、肇慶、惠州、湛江、汕頭、茂名、韶關、清遠、梅州、雲浮、河源、潮州。
《通知》稱,為更好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優化房地產調控政策,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關於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要求,推動潮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對潮州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進行優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潮州市範圍內,其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通知》自9月15日起零時施行,在此之前已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存量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的,個人住房信貸政策按原規定執行。
據統計,廣東已至少有18個地市宣布「認房不認貸」。(黃煒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