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正式印發

部分澳門藥品可在橫琴使用
11/0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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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澳門藥品可在橫琴使用
部分澳門藥品可在橫琴使用

《工作方案》明確在深合區內指定醫療機構允許澳門居民使用澳門地區已上市部分藥品。(資料圖片)

深合區商事服務局認為,《工作方案》的出台有助更好營造深合區趨同澳門的宜居宜業生活環境。(資料圖片)

為滿足在深合區居住的澳門居民用藥需求,探索推動深合區和澳門在公共服務及社會保障領域的深度對接,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廣東分署等部門聯合制定印發《關於支持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使用澳門地區已上市部分藥品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明確在深合區內指定醫療機構允許澳門居民使用澳門地區已上市部分藥品。

上述《工作方案》適用範圍包括兩方面,一是醫療機構範圍:適用于深合區內為澳門居民提供基礎醫療服務的指定醫療機構。二是關於使用藥品品種範圍:適用於除生物製品外的已在澳門地區上市的部分藥品(以下簡稱指定澳門藥品,指定澳門藥品不含實施進出口准許證管理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興奮劑目錄中的蛋白同化製劑和肽類激素、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放射性藥品等品種)。另外,指定澳門藥品實行目錄管理,藥品目錄由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省藥監局)、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以下簡稱省衛生健康委)會同澳門藥品監管部門審核確定並動態調整。

藥品及醫療機構均需審批

相關要求及流程方面,省衛生健康委根據指定醫療機構申請或者深合區衛生健康部門推薦,負責審核為澳門居民提供基礎醫療服務的指定醫療機構。深合區內指定醫療機構向省藥監局提出指定澳門藥品申請,並提交經澳門藥品監管部門審核確定後的用藥清單,經廣東省藥監局和廣東省衛生健康委批准後,可以在深合區內指定醫療機構中提供給澳門居民使用。

琴澳管理部門合作監督

監督管理方面,深合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指定澳門藥品在深合區內運輸、貯存、經營等過程進行日常監管。同時,加強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銜接,實現藥品安全資訊互通共用。

深合區商事服務局表示,下一步將建設指定澳門藥品管理及追溯體系,加強對指定澳門藥品的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工作,更好營造深合區趨同澳門的宜居宜業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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