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珠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對符合珠海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多子女家庭,提供貸款額度上浮優惠政策。簡單來說,就是多子女家庭在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貸款額度在可貸額度基礎上可上浮20%,但不超過珠海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限額。同時,符合珠海其他住房公積金貸款優惠政策條件的,貸款額度上浮優惠不疊加執行,可就高選擇其中一項。新政自2023年9月7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
那麼,政策中的多子女家庭如何認定,辦理貸款時有什麼條件,需另外提供什麼資料?首先,多子女家庭指我市已生育或合法收養兩個(含)以上子女的家庭,包括繼養子女,其中一個須為未成年(未滿18週歲)。因婚姻關係變更重組家庭,承擔兩個(含)以上子女撫養義務,其中一個為未成年的可參照執行。
另外,申請人和配偶任意一方須符合戶籍地或公積金繳存地在珠海。而且在原有業務辦理材料的基礎上,還須提供多子女相應材料,如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收養登記證及法院判決書等可以證明子女關係的證明材料。
符合珠海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多子女家庭,其貸款額度可上浮。(網絡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