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網站周三發布《關於優化我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成為內地低一個做出「認房不認貸」政策調整的一線城市。
《通知》指出,為更好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優化調控政策,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關於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23〕52號)要求,推動廣州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就優化廣州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通知如下:「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當地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業內人士指出,該政策的出台客觀上直接降低了首付比例和房貸利率。以家庭為單位,只要在廣州無房產,都能享受認房不認貸的政策優惠,這對刺激購房需求具有積極的作用。
以在廣州有置換房產需求的購房者為例,若擬置換的房產金額為500萬(人民幣,下同),在結清貸款賣出首套住房後,置換新房產的首付金額將從200萬降到150萬,直接省出50萬,對於很多家庭來說,是一個相當可觀的數字。
廣州成為內地首個推出「認房不認貸」措施的一線城市。(新華社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