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文化局公佈將於今年十月推出歷史建築維修資助計劃(下稱「計劃」),針對所有被評定或待評定的不動產,或具有文化價值不動產的維修工程提供資助。事實上,《文化遺產保護法》第十一條中也賦予了被評定的財產所有人可享有稅務優惠、稅收鼓勵、財政支援計劃及其他性質的支援計劃等權利。「計劃」不僅落實了法律要求,更進一步納入待評定或其他具文化價值的建築物,讓更多珍貴歷史建築得以保存,這是值得肯定的。
近年,本澳先後有不少屬於私人業權的文遺或歷史建築,受到自然或人為因素而受破壞,當中部分是由於業權人缺乏保養年舊失修而導致,因此「計劃」有助提升業權人對自主維修保養的積極性。但值得注意的是,「計劃」總資助預算為二千萬元,資助金額為申請項目預算支出五成,上限二百萬元,名額不限,直至二千萬元總預算用畢為止。由於當局估計合資格申請的建築物高達六百多幢,是否能滿足需求仍有待觀察。本人建議當局應從保育角度,主動協助業權人或使用者申請,倘受社會歡迎可依實際情況適當調整限制;並要對維修過程與維修後的持續保養做好監督工作。
此外,政府已設立澳門世界遺產監測中心,透過電子化儀器和數據等方式監測本澳世遺歷史城區環境情況。由於屬於私人業權的被評定或待評定的不動產,或具有文化價值不動產數目實屬不少,政府要監督並不容易。本人認為可逐步擴大監測中心範圍至這些私人業權的文遺或歷史建築,並藉是次「計劃」為契機,在申請人提交的修復方案及意見審批中,提供具體意見要求與協助,運用數字化科技讓它們得到更有效、實時與無間斷的監測與保護,也能減輕人手壓力。
直選立法議員、共建好家園協會理事長黃潔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