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珠海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辦法(徵求意見稿)》。《辦法》中提及將人才引進的年齡、學歷等條件放寬。
據了解,《辦法》所稱的人才引進,是指珠海市用人單位引進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或者專門技能的勞動者依程序辦理戶籍遷移或檔案接收等業務。人才引進分為直接核准引進、先落戶後就業、業務骨幹引進三種引進方式。
據悉,申請引進的人員應當符合以下基本條件,首先申請人應與本市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或享受正常薪資待遇且繳納個人所得稅;其次,年齡在18周歲以上,男性和女性年齡分別在55周歲以下和45周歲以下(本辦法有特殊規定的除外);最後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者活動的記錄。
另外,直接核准引進人員,要符合下列要求之一,包括中專(中技)以上學歷人員;初級(五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國家技能等級)人員;本市重點用人單位員工;獲得本市或經本市推薦獲得市級以上獎勵榮譽的人員。
值得留意是,入選珠海市級以上重點人才工程的人才、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博士等放寬至法定勞動年齡內,頂尖人才不限年齡。
《辦法》中提及將人才引進的年齡、學歷等條件放寬。(網絡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