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基金2023/2024學年「資助於頂尖學府就讀獎學金計劃」(下稱「計劃」)將於2023年9月4日至22日期間接受申請。
「計劃」申請人升讀的課程須為2023年《英國泰晤士報高等教育特刊》公布的各學科領域名列前50位,或經教育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接受的其他具公信力之世界大學專業排名中名列前10位。為配合特區政府產業發展,2023/2024學年「計劃」的「優先學科領域」除了原有的「商業與經濟學」、「計算機科學」、「生命科學」和「工學」領域外,亦將「臨床與健康研究」領域納入其中。
「計劃」申請人於申請期內可透過「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個人帳戶登入「一戶通」網頁版或手機應用程式的「大專獎助學金」提交申請(系統於澳門時間9月22日23:59:59關閉),或可於該計劃專頁下載或親臨索取申請表,填妥後於辦公時間內連同所需文件一併遞交至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地址: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
2023/2024學年該計劃合資格申請人及有條件限制的申請人名單將於2023年11月10日公布,有條件限制的申請人可於2023年11月17日或之前補交證明文件,以彌補缺漏或證明符合奬學金的申請條件,而申請結果名單將於2023年12月29日公布。
另外,於2021/2022學年及2022/2023學年獲「資助於頂尖學府就讀獎學金計劃」資助者,繼續適用取得獎學金時的章程,但下列事宜除外,請相關人士留意:
- 受資助者須於2023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辦理2023/2024學年的續期申請,屬特別學制(非7月至10月開學)的受資助者須於2024年3月29日或之前遞交有關申請。
- 倘受資助者的就讀情況改變(如:休學、轉換就讀大學或課程),應於該事實發生後緊接的11月最後一個工作日或之前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向教育基金提出中止或繼續發放獎學金的申請,屬特別學制者,則應於該事實發生後緊接的3月最後一個工作日或之前提出有關申請。
- 受資助者須於受資助課程的修讀年期結束後或自知悉終止發放獎學金決定後翌月起計6個月內開始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或中國內地從事職業活動,並須於每年3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或之前遞交從事職業活動的證明文件。(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