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彩燕促公務員加薪同步調升養老金
28/0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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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彩燕促公務員加薪同步調升養老金

日前行政長官在立法會答問當中表示認同公務員需要加薪,指兩個月前已將相關議題交由公務員薪酬評議會研究,強調加薪會按機制處理。立法會議員、經濟民生聯盟副主席羅彩燕指公務人員已凍薪四年,認為對其薪酬調整是合理且必要,但與此同時亦必須要一併考量調升養老金的基數金額,與維生指數掛鉤,並且在現時財政儲備充裕的情況下,應盡快恢復注資7,000央積金。

特區政府以及有關部門曾委託澳門大學研究養老金調整機制方案,訂出若通脹比率達3%則按機制決定調升幅度,有關當局每年亦會通過檢視各項指標情況來決定是否調整。而公務員薪酬調整則由公務人員薪酬評議會,按照其評估機制向政府作出加薪與否的建議,故坊間有意見認為基於兩者評估制度不一,兩者不應相提並論。但羅彩燕認為公務員薪酬評議在研究的時候,也會綜合考慮當前經濟環境、政府財政狀況、私人市場薪酬趨勢、通貨膨脹等多方面因素,這些因素是當前社會每個人身處其中且需要面對的,故即使兩者性質和評估機制不一樣,但並非處於平行時空。與此同時,縱然特區政府每年所統計出的綜合物價通脹指數屬於可接受範圍,但實際上居民每日生活所接觸的衣食住行,已經大大超出物價指數可反映的範圍,再加上經歷過疫情洗禮、經濟結構轉變、各類生活用品價格升幅,市民在收入大減的情況下不免減少對長輩的支援,無疑令到不少的弱勢家庭、基層長者生活捉襟見肘,央積金的停止注資無疑令市民生活品質已經下降的情況百上加斤。

她續指按《基本法》第38條,長者受特區政府的關懷和保護,政府的確有履行一定的承諾,為長者提供了多項福利,但相關現金分享、敬老金等均屬於臨時措施,與退休保障性質不同。所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有關部門應該履行養老金法律制度的立法初衷和目的:「提供基本的社會保障,尤其是養老保障,以提高居民的生活質量」。她促請有關當局在按照機制指標作評估的同時,亦應該要酌情考慮經濟實際狀況以及社情民意,積極發揮政府對社會財富二次再分配的功能,研究將現時養老金基數金額與維生指數掛鉤以完善退休制度,並應該盡快恢復$7000央積金注資。此舉不但有利於促進社會公平及平衡發展,一定程度上亦有助降低市民子女撫養負擔及提升生育意願。

另一方面,她亦促請特區政府以及有關當局應該積極完善、公開透明化公務員薪酬的科學評估機制,釋除公眾疑慮降低社會爭議,並研究如何落實公務員分級加薪制度,避免肥上瘦下,以照顧基層公務員收入,以及進一步制定按績效與表現掛鉤的激勵制度,提升公務員團隊士氣及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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