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大學法學院、澳門城巿大學法學院與澳門經濟法律學會應邀以主辦單位身份參與昨日在泉州舉行的“二○二三海峽法學論壇”,本屆主題為“自然保護地法治保障研究”,適逢8月15日是我國首個“全國生態日”的課題研討,以配合習近平總書記在二○二一年在武夷山調研時作出“要實現生態保護、綠色發展、民生改善相統一”重要指示,並透過二十大報告正式提出要推進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
開幕儀式由福建省文化經濟交流中心理事長陳樺主持,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檀雲坤,華僑大學副校長王麗霞,中國文化大學法學院院長吴盈德,海峽兩岸法學交流促進會副會長張萬明、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游勸榮,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張鳴起,中共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黃海昆分別致詞。
城大葉桂平副校長及經法學會何金明理事長分別擔任專題及小組主持人,澳大法學院高級導師錢釗強就《澳門自然保護區的設立與維護》向大會作報告,並與與會的澳大法學院院長唐曉晴、《澳門法學》編輯講師勾建穎及澳城大法學院課程主任李洪江,共同聆聽十二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港澳基本法委員會原主任喬曉陽就《在法治軌道上推進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主題演講,並寄語專家學者們,在法治軌道上推進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責任重大,使命光榮。
今屆論壇共有二十九位來自內地及港澳台的專家學者在兩個專題報告及四個小組分組報告,內容包括自然保護地法治建設的法理與機制、自然保護地法治建設的比較研究、武夷山國家公園立法問題、自然保護地法治建設相關法律問題;專項研討重點圍繞由自然保護地、國家公園、海峽海洋資源及生態環境文明的法治保障研究。疫後首個重新接待參會專家學者合共近三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