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業是本澳重要的產業,然而筆者不時會收到反映,指有分判商被拖欠工程款或工人被欠薪等問題,除了個人權益受損,更不利於行業健康發展。業界期望當局推動完善行業制度,尤其是建立工程付款保障方面的機制,加強協助僱員追討欠薪等,並優先從公共工程帶頭做起。
有業界反映,雖然分判模式在建築業相當常見,但在機制不完善或缺乏監管下,部分獲判給公共工程的總承建商或上判拒絕履行合同中應有責任,或以各種理由及方法拒絕向參與工程的分判支付款項等;更有涉及外地企業在澳開設分公司,一旦出現問題後即一走了之,導致被欠款的本地分判公司難以追討,面臨重大損失。與此同時,當出現欠薪情況,工人追討過程同樣是困難重重,除了程序冗長,亦擔心會被僱主針對,部分工人唯有啞忍。
儘管當局一直強調,承判商之間的欠款或僱員欠薪,都有處理民事糾紛和勞資爭議的機制;但作為政府投放大量公帑開展的公共工程,理應有更完善的制度予以規範,包括應掌握參與工程的分判公司名單,以及監察各承建商之間以至支付工人薪酬的情況,一旦出現爭議,應盡可能協調各方解決糾紛,亦可透過制訂參與承投公共工程的企業所應遵循的規範或合同指引,完善規範或實施建築行業管理計劃,確保各層級準時支付款項,以及協助被欠薪的僱員,以加快解決糾紛,遏止拖欠工程款和欠薪的情況出現。